塑料编织袋新国标中关于“断丝”的定义及修订
塑料编织袋新国标中关于外观质量“断丝”都做了哪些修订呢?在原标准GB/T 8946-1998《塑料编织袋》中,在“4.1 外观质量”条款的“断丝”中规定“同处经、纬之和断丝小于3根”。
原标准GB/T 8947-1998《复合塑料编织袋》中,在“4.1 外观质量”条款的“稀挡”中规定“间隔100mm内,经纬丝断缺不超过2根”。
我们建议;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在“外观质量”条款的“断丝”中,应规定为:经、纬扁丝交错处不应同时断丝。
建议说明如下:
1、本标准要严于原标准GB/T 8946-1998《塑料编织袋》和GB/T 8947-1998《复合塑料编织袋》。原标准要求“同处经、纬之和断丝小于3根”,本标准要求为“经、纬扁丝交错处不应同时断丝。”也就是说同处经、纬扁丝只允许1根断丝。
2、如今的编织生产技术和设备,经、纬同处、同时断丝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对于圆织机来讲,如果经丝断丝,不引入所断的经丝,会出现一段双经丝,引入后会消除双经丝或一段经丝重叠,在布面上根本不会出现断经现象;如果纬丝断丝,及时停车接头,布面不会出现断丝,仅有一个可能,不及时停车,会出现一段稀挡布,这段布肯定是次品。
对于喷水织机,经丝断丝同圆织机一样,但是比圆织机出现的几率更小;断纬丝的说法不存在,只有纬丝喷射不到位,出现一根稀挡不严重,连续出现是次布。
对于苏尔寿等有梭织机,经丝断丝同圆织机,但是比圆织机出现的几率更小;梭子断丝或跑空会出现一段双纬丝,能否够成稀挡要看跑空纬丝长度和打纬情况。
而且这些织机是生产片布的,只适合粘合缝制袋,产量占塑编总量很少。
3、编织时经、纬同时断丝的可能性小,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织布的意外刺伤。
4、既然编织时经、纬同时断丝的可能性小,为什么还要规定这项指标?这是由于经、纬同时断丝的部位拉伸试验强度低,更重要的是跌落试验时,经、纬同时断丝处会扩张成为孔洞而漏料。
塑料编织袋新国标GB/T8946-2012《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已经修订完毕,即将实施。江天编织袋厂将严格按照塑料编织袋新国标中的标准来生产编织袋产品,力求完美达标,为广大客户着想,欢迎各位新老客户莅临我厂视察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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